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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活動看版】蘇拾瑩分享走出惡夢歷程‧身陷家暴應交專家解決【星洲日報】

活動時間: 2008 9/22 星期一

蘇拾瑩分享走出惡夢歷程‧身陷家暴應交專家解決
2008-09-22 13:39

(柔佛‧新山)〝愛他/她就要做出忍耐〞這句話如果出現在家庭暴力事件上,還是絕對的嗎?

來自澳洲,走過兩段婚姻的蘇拾瑩,於週六(20日)晚上在新山寬柔中學大講堂,主講了“一億元的婚姻”講座會,場面座無虛席,並受到到場者踴躍購書和索取簽名。

在家暴情況越見嚴重的情況下,蘇拾瑩分享了自己從一位女強人在面對離婚然後再婚、繼而陷入家暴的經歷和經驗,希望以自己失敗的例子,幫助同樣處在家暴情況下的人。

從女董事長到領救濟金,蘇拾瑩曾是一個美麗又兼具能力的女強人,擁有很成功的事業,是新聞界女強人,但離婚後的另一段婚姻,卻將她從人生最高峰處,拉下谷底,身陷深淵的她,一路走過之後,欲認為自己是〝賠了一億,卻得了一生〞。

她形容到:〝第一場婚姻失敗後是我惡夢的開始〞,對此,她覺得人的價值觀才是影響她步入家暴的主要原因。

她承認,自己的第二段婚姻一開始就是錯的,錯在她的一念之差、錯在她的價值觀。

錯誤觀念結婚陷入家暴

當時,她輕易地就放棄與第一任丈夫的婚姻後,下嫁一位窮追求了她十年的丈夫的朋友,對於這位不理會“朋友妻不可欺”道理的第二任丈夫,走到今天,她認為,一開始,就應該對對方的價值觀和人格作出評斷,而不是在不愛對方的情況下陷入其中。

“我因為虛榮心態,一味以為自己離了婚卻仍有這麼大的魅力,能夠吸引一位商場小開苦苦追求長達十年之久,而一念之差接受他十年來的猛烈追求,我也在不愛對方的情況下答應了這樁婚事。”

帶著傲慢的心態走入第二段婚姻的她,很快地就陷入家暴情況,並且遭到對方不擇手段取走一切的財產──包括孩子,為了擺脫家暴、為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,她決定與對方離異,卻也為錯誤的觀念付出代價。

曾經花了1000萬台幣去打家庭官司的她,從一個不懂法律不韻英文的女子,到靠自己的智慧打贏官司,獲得孩子撫養權,那股智慧就在於〝真愛等於時間加上了解〞這個觀念。

用救濟金養育孩子做義工

離婚後失去一切的她,從此走上一邊用救濟金養育孩子一邊努力做義工的人生。儘管失去了一切,蘇拾瑩認為,唯一前夫沒有搶走的,是她內心裡的那股力量。

她說,建立內心的力量可以有三部曲,即建立觀念、改變態度、養成習慣,人要靠著念力掌控自己的命運、改變命運,進而建立新磁場。

因為觀念改變,她學會〝把生命的缺點變成優點〞,將自已的錯誤的人生經歷,寫成書,也因此得到了一些回報,從此把〝成績單的負數變成加分〞,進而〝求天理與真理,建立正確的觀念〞。

容忍只是代表放縱

蘇拾瑩在談家暴時,要提醒被打的一方瞭解到,家暴原是一種不能被容忍的罪。

蘇拾瑩說,在法律上,家暴絕對是一宗罪,法律上告訴我們了這點,我們就不可忽視。

“身陷家暴的婦女不應該做出容忍和隱瞞,而應該將問題交給專家來解決。”

她認為,在家暴的情況下,容忍只是代表放縱。

她說,在婚姻上,容忍和寬恕的範圍絕對不包括家暴在內,而家暴已經是一種感情的破口,必須找出破口的原因。

勿用言語行動挑釁對方

她認為,發生過家暴的家庭,被打的一方絕不要以言語或行動挑釁對方,不要去做一些行為讓自己〝討打〞。

而在經歷了家暴事件之後,蘇拾瑩也更了解到,另一半與自己的價值觀的契合更勝對方人格的重要性。

〝基本上,每個人都有自制力。就如同我的第一任丈夫,他在氣急敗壞的情況下,尚有自制能力,放下本已舉起的手,還不至於打她;但她的第二任丈夫卻是沒有自制能力的人,因此家暴也就發生了。〞

須小心處理孩子情緒問題

對於面對父母離異的孩子,蘇拾瑩要提醒家長們小心處理孩子的情緒問題,用智慧與關懷方式將小孩受傷害的程度減到最低。

她對這方面的心得是,絕對不在孩子面前詆毀或丑化他們的父親或母親。

她說,儘管離異,也不應該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壞話,因為到最後,受到傷害的還是孩子。

〝破碎家庭下成長的孩子,有的會變得自閉或心靈不健全。〞

〝我的孩子在目睹我被打後,變得頻尿卻尿不出。這提醒我們,離異後孩子的監護人,必須注意孩子的情緒轉變。〞

此外,父母有必要讓孩子對父母離異的事情抱持正確的觀念,包括誠實地讓孩子知道父母離異的事實。

蘇拾瑩名言:

真愛裏沒有懼怕,而是有安全感

真愛不求回報,不至期望過高

真愛不怕失去,只會讓自己更可愛

真愛=時間+了解

不要用錯誤的方式去愛

不要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

星洲日報/大柔佛‧2008.09.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