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業贏家特質

發表人:許川海 文章觀看數:1205 發表時間:2010/01/03 文章分類:工作創業
領導一個中小企業,主理事業的發展,通常即是創業者,然而創業者是否即是創業家?何謂創業家?創業傢俱有怎樣的特質?是否須創業成功才能被稱為創業家?兩者的意義有何不同?兩者的成就又有何不同?

不可否認,成功者多少都有幾分運氣,但究竟是「三分運氣、七分能力」還是「七分運氣、三分能力」,這因為創業者各自的際遇不同,看法也不同。不過相信未經砥礪與歷練,全憑機運的成功者,愧稱為創業家,只有善用能力、擁有以下特質且創業成功者,才稱得為創業贏家。

卓越的眼光
每個人都有所謂的命運,「命好的人」出生後受父母或長輩妥善的照顧,不愁吃不愁穿,長大後還可以承接父母的事業;「運好的人」生逢其時,勢助其盛,想做什麼或想要什麼都能達到目的,是所謂心想事成。

我們知道「凡是投入創業的人即是創業者」,但是創業者是否夠資格稱之為創業家,這並不在於是否創業成功,而在於是否具有特質,因為有些時空因素,譬如天災、戰亂,非創業者所能控制,縱使怎麼卓越,也會失敗,然而只要具有創業家特質,創業者所創的事業才能持久,成就也才能輝煌。

所謂「時勢造英雄」,創業者想要成功,要有生逢其時、身曆其境的運氣,然而即使鴻運當頭,也要在機運到達時,有能力辨識機會,並且讓自己受益于這項機會。所謂創業家,在有敏銳的眼光,能夠看清時勢的變化,能夠認清機會,能夠趨吉避凶,進而能「借機用勢」,創造長久的事業。

憑藉的專長
生意是由「提供商品、滿足需求、達成交易」而成就機會。其根源在於能有所供給,否則即使知道需求,沒能力供給也完成不了交易,掌握不住機會。供給商品不管是產品或服務,憑藉的就是專長,沒有專長或專長不夠熟練,就沒能力做成生意,因為是專長在產制商品與提供服務。

專長有其「價值」,這項價值以需求與交易為導向。沒有需求的專長,完成不了交易,而不能做交易的專長,譬如陽光或空氣,只能使用不具交易價值。創業者須具備怎樣的專長才能有利於創業?這在於是否同時具有使用價值與交易價值。

「能」與「會」或「擅長」等代表一個人的使用價值,然而倘若沒有人願意為這項專長花錢做交易,就沒有交易價值,由此,擁有「創造商品、促成交易、維持營運與成就事業」的專長或能力,才得用以創業,也才顯示創業家的特質。

旺盛的企圖
人經常會有迷惘,不知何去何從,目標在哪里,該做些什麼事,如何讓自己過得富有和愉快。人也都有惰性,因缺乏驅策自我的心態和毅力,容易在受拙或勞累的狀況下,放棄想做的工作或想追求的事務。

法國有一位富豪,在其臨終前提供百萬法郎,委託一位律師,以一年為期公開徵答「窮人因為欠缺什麼而貧窮?」。雖收到四萬八千多個不同的答案,但一年後公佈的答案只有一個字「Ambition」。窮人就是因為缺乏「野心」,也就是沒有驅使自己去賺錢變富豪的企圖心而讓自己貧窮。

俗話說「吃得苦中苦、方為人上人」,但這份耐心與毅力,皆建築在旺盛的企圖心上,是企圖心讓人有個目標與方向,願意忍饑耐勞,為成就事業而犧牲自我的時間和精力,用自有的積蓄,去甘冒風險,挑戰競爭與未來,創造期待的收穫。

策略的心思
學兵法者都知道要「謀定而後動」,這個「謀」字,在於確認目的,去思想與考慮,因清楚各種狀況,得到「達成目的、解決問題」的方法,這個方法能讓人「無中生有、以小博大、趨吉避凶」,有了這個方法再採取行動。

任何事情不行動就沒有結果,強調謀定而後動,不在漠視行動,而在規避莽撞的風險。創業者多是以小本謀大利,想以最少的代價獲得最大的成果,因此冒不得大險,更需要避免「未經思慮、沒搞清狀況」就貿然行動的莽撞。

所以創業贏家,會有「勝兵先勝而後戰」的智慧,這項智慧奠基於慎思,以審度環境、量力而為做為基準,思考應有的行動,規避必然的風險,用策略的模式思考行動,並以策略指導行動。

果斷的行動
事情的成敗,取決於行動。許多創業成功者,喜歡自衿自我的成功肇因於果敢的行動,但是卻忘記自我辛苦創業,在挫折中掙扎和花費時間於摸索的苦痛,不知道自己若事先能深思熟慮、善做規劃,自我創業的時間可以縮短,收穫可以更大。

凡事猶豫不決,缺乏信心,光做思慮而不行動者,由於欠缺果斷的魄力,不能獨當一面,只能奉命行事,既不適合當領導者,也不適合創業。光強調行動而忽略思慮,雖有勇氣因欠缺計畫,容易變為衝動,會如亂沖亂撞的無頭蒼蠅,只是白費自己的時間、精力和金錢,成就不了什麼事業。

事情經過深思熟慮認為可行,雖有風險也要當機立斷,所謂「擇善固執」,在能識其善、循其善,果斷地行動。唯有「知道什麼對自己有利,怎麼做才有效」的行動,這個「善」才能見效。

用人的氣度
創業家之不同于創業者,在於他(她)們深入研究機會,並集合「見機者、決策者、企劃者、投資者、冒險者、領導者與執行者」于一身,必然有其特質,才能成功地抓住機會、創辦事業。

隨著事業成長,公司的成員擴大,創業家必須領導一群人,共同經營事業,讓事業持續營運和成長,從無變有、從小變大,成為名符其實的贏家。

事業之所以能夠成長和壯大,絕非一人之力可以達成,因為事業的經營變化多端、千頭萬緒,有賴各依專長、各領責任又分工合作,事情才會圓滿。創業者在創業初期扮演的是執行者的角色,但事業一旦成長,就須扮演領導者,需要識人與用人,發揮團隊的運作。

用人的訣竅,在於賞罰分明的制度。輕賞重罰可以除弊,但是事業不易成長,重賞輕罰,工作者不怕犯錯,戮力向前,事業自然蓬勃發展。許多當老闆者,深怕獎賞過度,自己的所得縮水,這就顯示氣度不足,欠缺領導者的風範。想要善用群力以小博大,就須有「與人分享、合理分配」的智慧與氣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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